筠连欢乐送提供及时的本地资讯、以及海量分类信息

最美筠连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03445|回复: 0

宜宾一男子持刀强奸女邻居,得逞后还想强奸二次,最后......

[复制链接]

74

主题

74

帖子

232

积分

职场新人

Rank: 3Rank: 3

积分
232
hjkoye 发表于 2020-4-6 20: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筠连。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第二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对被害人因慑于案犯暴力威肋,发案后近两年才告发的性侵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无视法律,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何某发现邻居陈某系独居女子,为达到奸淫目的,于2016年11月10日晚到陈某家楼梯转角处守候,趁陈某独自回家准备开门时,持尖刀抵住陈某后背强行进入室内,并不顾陈某反对,持刀强令其脱衣、洗澡,并对其实施奸淫。何某得逞后,威胁陈某不许报案,否则杀死其全家。陈某慑于何某的暴力威胁未报案。

2018年7月17日晚,何某为实施再次奸淫,持刀在同一地点守候,陈某回家发现何某持刀站在门口便迅速逃离,何某持刀追下楼,见陈某逃跑方向有路人才停止追击。陈某于当日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对何某开展网上追逃。何某得知被害人报案后,为实施报复,于8月16日凌晨携带匕首潜入陈某住房楼顶,待陈某来到楼顶时,持锄头对陈某进行殴打和威胁,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围堵,接到报案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归案。

何某到案后拒不供认其罪行。高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害人的陈述的与公诉机关出示的现场勘查笔录、身体检查笔录、现场提取烟头DNA鉴定报告、辨认笔录以及大量证人证言进行对照核实,通过综合审查和分析判断,认为被害人陈述的案件事实与细节均得到相应证据佐证,全案证据形成完整锁链,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足以认定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何某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了何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最美筠连 ( 蜀ICP备16024158号-1 )

GMT+8, 2024-4-20 03:00 , Processed in 0.06590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