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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最高奖励金3万元/人!
2020年04月16日 09:23   浏览:1505   来源:筠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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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我市兵员质量、改善新兵文化层次结构、推动全市征兵工作健康发展,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宾军分区联合印发了《宜宾市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四条政策措施》。

其中包括
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聘)
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激励大学生士兵安心服役
严格征兵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
等四项政策措施

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聘)


在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聘)方面,措施指出,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在组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时,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按规定落实好加分政策。全市每年从新招聘事业单位岗位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不含转业士官安置计划),定向招聘经宜宾市各区县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2020年起在我市入伍的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按照研究生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2.4万元、专科毕业生2万元、全日制高校本科在校生(含新生)1.2万元、全日制高校专科在校生(含新生)1万元的标准发放。


在现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基础上,2020年起在我市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研究生毕业生上浮60%、本科毕业生上浮50%、大专毕业生上浮40%、全日制高校本科在校生(含新生)上浮30%、全日制高校大专在校生(含新生)上浮20%的标准增发。


激励大学生士兵安心服役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相关单位要按规定保留其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在我市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奖励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进行发放。即:获得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学员)的,奖励金分别按3万元、1.5万元、0.6万元、0.15万元、0.06万元发放。


严格征兵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考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执行征兵政策、完成征兵任务作为政治责任,纳入党管武装工作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双拥模范区县”考核评比范围,坚决防止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推诿扯皮等现象。


     要认真抓好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落实,按时足额发放相关优待金、奖励金。对征兵政策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单位,单位和党政负责人不得参加与国防建设相关的评选表彰,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在我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除享有以上激励政策外,同时享有批准入伍地其他优待政策。


来源:宜宾日报融媒体(田琴)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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