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凌晨1时27分,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称煤都大道1KM+300M处一辆轿车撞上了路中间的隔离栏,并且造成车辆和护栏受损,接报警后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
经交警大队调查:2020年6月5号0时14分,王某驾驶川Q1****小型轿车,由筠连县镇政府方向往县医院方向行驶,行驶至煤都大道1KM+300M处时与公路中间隔离栏相撞,造成车辆和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

本次事故中王某因操作不当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作出1000元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79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所持准驾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示
民警提示:当下的“本本族”驾驶员不在少数,驾车上路时,要多观察,对于不熟的路况和车况更要减速慢行,在遇转弯、十字路口时,应提前做好减速通行准备,才能在遇突发状况是采取紧急制动,规避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