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
2018年3月3日,被告人邹某容留邓某、向某、杨某某在其位于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的家中吸食毒品。案发后,被告人邹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被告人邹某陈述自己非常后悔,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认为:
来源:屏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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