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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死刑犯被执行死刑,犯罪细节曝光!
2020年06月26日 08:35   浏览:3448   来源:最美筠连

6月24日上午,宜宾中院召开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2019年以来宜宾法院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两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作为典型案例之一,宜宾中院率先发布了陈某等人走私运输毒品案。



2015年1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为牟利,以运费每颗五至六元的价格相诱惑,招募并多次组织被告人周某军、李某辉、文某波、张某、王某玲等15人,将用避孕套包裹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采取吞食或者塞入肛门、阴道的方式,先后从缅甸果敢、小勐拉、邦康等地走私、运输毒品回国内。在运毒之前,陈某为运毒人员绘制路线图,并提供了用于联系的手机卡。


为了防止运毒人员携带毒品逃跑或报警,陈某自己或安排他人对运毒人员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对他人吞食、体内藏匿毒品的过程进行录像。上述运毒人员将毒品藏于体内后,听从陈某等人电话指示,按照计划的路线从缅甸偷渡回国内,将毒品运至湖北省武汉市后交给接货方并获取约定的报酬。陈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走私、运输毒品共计约5679克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招募、组织他人,采取人体藏毒的方式从缅甸走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5679克至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的行为,已构成了走私、运输毒品罪。据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日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十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同案人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6月19日对罪犯陈某执行死刑。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典型意义是本案系2015年国家禁毒委发布十大毒品案件之一,首次实现了四川公安禁毒部门通过运用中、缅、老、泰四国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抓获境外供毒人员零的突破,有效打击了跨境团伙实施境内外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形成了对境内外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分子的强烈震慑。


据悉,2019年,宜宾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20件594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04件557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共1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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