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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2020年07月06日 09:54   浏览:3964   来源:最美筠连

筠连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

监督管理的通告

 

一年一度的高考和中考即将来临,为确保高考和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就加强我县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期间(7月3日至7月13日),实施以下环境噪声强制性管理措施。
(一)高考(7月6日至7月9日)和中考(7月11日至7月13日)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每日12:00至14:00和22:00至次日6:00禁止进行各类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及土方挖掘运输作业。
(二)禁止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噪声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禁止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禁止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
(五)严格控制网吧、KTV的经营时间,禁止超时经营,在22:00—次日7:00和12:00—14:30禁止噪声污染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其他时间严格控制噪音产生,不得超过厂界值。
(六)禁止机动车维修行业在22:00—次日7:00和12:00—14:3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种维修活动。考点500米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在高考、中考期间必须停止,其它机动车维修点严格控制噪音产生,不得超过厂界值。

二、高考、中考考期间在距考点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环境,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

三、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内公园、广场、河滨道及绿化区域内、停止一切唱歌、坝坝舞、乐器演奏(演练)等产生社会噪音的活动。在宾馆等考生主要食宿点附近,禁止于22:00—次日7:00和12:00—14:3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

四、工业企业厂矿噪声应做到达标排放。

五、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噪声干扰邻里考生学习和休息。

六、筠连生态环境局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公安局、县建设城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同时紧密配合、积极协调做好禁噪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七、为方便举报监督,市民可拨打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


筠连镇 0831—7682530

县公安局 0831—7683360(110)

县教体局 0831—7724456

县建设城管局 0831—7722203

县文广旅游局 0831—7721603

县交通运输局 0831—7722635

筠连生态环境局 0831—7867903

 

筠连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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