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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获刑25年 四川3起涉黑涉恶案宣判了
2020年07月27日 08:51   浏览:2368   来源:最美筠连

重拳扫黑,雷霆除恶。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挖出了一批“保护伞”,取得阶段性成效。

7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四川三地法院宣判了3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犯最高获刑25年。

自贡饶泽榆等15人涉黑案二审裁定

自2011年起,饶泽榆通过开设赌场发放“好处费”、提供食宿和玩乐等手段笼络、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唐杰、王强等人在富顺县城区“混社会”,形成了15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经营贷款公司等手段获取利益,从他人处获取低息借款,牟取经济利益约400万元。

同时,还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3支,持有管制刀具8把,实施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等组织犯罪13起,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18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其中,主犯饶泽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资阳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补某等7人,通过贩卖、运输毒品获取主要经济来源,并共同故意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容留他人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日前,资阳雁江法院正式判决,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及罚金五千元,集团其余成员分别获刑。

成都金牛法院对套路贷案件进行宣判

成都金牛首例“套路贷”犯罪集团宣判

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胥某某等8人被控诈骗、敲诈勒索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为套路贷犯罪注册公司,先后纠集胥某某等人,多次且有组织地以快速放贷为诱饵,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在合同中虚构金额、利息、手续费等信息虚增债务,使用红色油漆写字、堵锁眼等软暴力威胁强迫被害人还款。

随后,更是私自捏造借款合同,以虚增、捏造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敲诈被害人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8人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首要分子陈某获得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其余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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