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法院两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2020年度案例
作者:曹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筠连县法院干警史艳霞编写的《后诉主张具有涵盖或否定前诉效力的构成重复起诉》,郝中燕参与编写的《第三者不是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两件案例成功入选。
近年来,筠连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例选编工作,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案例选编工作。一是加强队伍保障。确定专人负责制,各部门均指定一名思想政治素质高、信息捕捉能力强和文字功底扎实的干警负责本部门的案例选编工作。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案例选编工作纳入员额法官、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案例编报目标任务分解制度,确定各员额法官、部门全年及各季度案例编报任务。三是深挖案例素材。案例选编工作负责人主动深入各部门调研,结合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案件情况,及时发现有价值的案例素材,定期组织选编。通过不懈努力,筠连县法院案例选编工作成效显著,先后有四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一件案例入选全省法院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五大典型案例,三件案例入选宜宾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一件案入选全市打击虚假诉讼和维护法院公信力的典型案例。
来源: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