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13时许,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四大队在李庄连接线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一辆贴有“珙县珙州网约出租车”的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点,车上搭乘着三名乘客。
执勤交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酒驾快测时,酒精检测棒亮起红灯提示。立即示意其下车,使用酒精检测仪再次进行酒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罗某某当场表示对该结果无异议。
执勤交警对罗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予罚款5000元,扣12分,拘留15天,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勿存有侥幸心理,远离酒驾,才能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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