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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这四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人遭了,被强制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强制“放生”
2020年09月29日 17:11   浏览:2469   来源:最美筠连


“扑通、扑通……”,一条条小鱼儿欢快地跃入河中,激起了阵阵水花。9月28日,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筠连县双腾鱼井村举行,两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四名违法行为人将自己购买的5000多尾鱼苗投放到双河中。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由筠连县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并会同筠连县公安局、筠连县人民法院、筠连县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监督,筠连县钓鱼协会成员及媒体记者参与了本次活动。

今年5月,上述四名违法行为人在禁渔期内,以电鱼的方式在筠连县辖区内水域进行非法捕捞,不仅导致鱼类直接死亡或受损,还影响了鱼类繁衍,造成鱼类资源数量下降,严重破坏了相关水域的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一诉了之。”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蒋孟川表示。环保公益诉讼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全社会都来保护环境。为达此目的,不仅要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更要增加违法行为人破坏环境的成本,让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从而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均由四名违法行为人自费购买后投放到河中,并负责管护三天。通过这种方式,让违法行为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增殖放流、修复环境的民事责任。

“我现在特别后悔,深刻地认识到了电鱼的危害性,希望能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看着一波波鱼苗跃入河中,违法行为人胡某某惭愧地说。

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群众旁观,检察干警结合案情,不时对群众进行普法警示宣传,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坚决对非法捕捞说不,并鼓励大家大胆监督举报,齐心协力守护家乡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今天,我们司法机关督促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在这里进行增殖放流鱼苗,不仅要惩罚和教育犯罪嫌疑人本人,也要告诫其他明知电鱼、炸鱼、毒鱼违法,仍然采取这些破坏性手段破坏生态环境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更要以此唤醒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希望大家都来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勇军说。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新职能,把惩罚犯罪、保护环境资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以“检察蓝”呵护“生态蓝”,为“开放筠连、绿色筠连、幸福筠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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