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公证处为当事人解决“无人”财产监管难题
作者:李葳
宜宾新闻网5月17日讯(李葳)近日,筠连县公证处接待了一位当事人刘某,称其丈夫杨某从今年2月20日昏迷至今,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在有一个难题,杨某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有资金账户,现在无法查询和管理账户里面的款项。公证处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有权监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
5月17日,刘某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再次来到该处,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到公证处办理一份《承诺书》公证,刘某发表承诺,不会损害其丈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权益,才能查询和监管其丈夫杨某的账户。筠连县公证处当即审核了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在确认资料完备后,为当事人及时出具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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