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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夜间经济特色街区试运营两个月啦!快来报名!
2021年11月16日 16:40   浏览:254   来源:筠连头条


筠连县夜间经济特色街区试运营两个月啦!快来报名!



集合啦!

集合啦!




为促进我县夜间经济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升筠连县城市形象,从2021年11月18日起,给予愿意进入包箩街经营的商户2个月试运营期,时间从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17日之后进入的商户不再享受试运营的活动,试运营期间暂不限制摊位数量,商户可选择自带摊车或使用公司提供的摊车,试运营期间商户需缴纳500元(大写:伍佰元整)诚信经营保证金;合同签约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8日,试运营期满后,愿意签约的商户,试运营期的时间将计入签约时间内,签约时摊位采用随机抽取形式进行确认;不愿意签约的商户不收取试运营期间的任何费用,只收回摊位(摊车)使用权并无息退还缴纳的诚信经营保证金。试运营期间所有商户仍由筠达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所有入驻商户必须接受公司管理。


一、招商入驻方案

(一)摊位基本情况:南起新华大桥,北至府后街(观音阁),沿滨河东路一段(暂不限制摊位数量)。

(二)入驻流程:1.报名→2.资格审查→3.缴纳诚信经营保证金→4.商户入驻经营。

1.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5)、有效健康证(可前往县中医医院办理)、报名表(报名现场提供);

2.资格审核:筠连县筠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商户提供的报名信息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4日-1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筠州国际社区4栋5楼筠连县筠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报名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现场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有效健康证。联系人:周世杰,15181126704


三、入驻须知

(一)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二)坚持一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只能经营一个摊位的原则,严禁串通恶意霸占公共资源;入驻商户占地经营面积不得超过4㎡,两个摊位之间需预留40公分间距,方便行人通行。

(三)成功入驻后商户增设经营项目,需报备夜间经济管理办公室获批后方可经营;


四、监督举报

监督单位:筠连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645250

监督电话:0831-7683101


附件:1.筠连县新华大桥至府后街(观音阁)夜市摊位位置示意图

2.新华桥至府后街(观音阁)坐商情况

3.筠连县新华大桥至府后街(观音阁)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管理制度

4.诚信经营承诺书


附件1

筠连夜市摊位位置示意图


附件2


附件3


筠连县新华大桥至府后街(观音阁)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管理制度


依据《城市管理条例》,结合新华大桥至府后街(观音阁)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管理工作实际,拟订本制度。

1.特色街区摊位准入经营范围:(1)美食类、茶饮类(含土特产、小型炸烤食品、点心小吃等,烧烤类不得使用炭烤,需做好油烟净化处理);(2)文创类、其他类(小百货、服装、小饰品、玩具)。

2.经营时间。有摊车摊位为全天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服从县住建城管局统一管理。

3.所有经营食品类商户在摆摊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经营,经营时段服从筠连县筠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每户摊点从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在筠连县筠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备案,如有调配情况需进行人员变更登记说明;如有不登记、不备案、调配时不说明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营资格。

4.筠连县筠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特色街区临时经营摊点进行统一备案,实行规范管理。建立特色街区临时经营商户信息档案,包括商户基本信息、经营项目、检查记录、违规记录等。未经备案的,一律不准经营。

5.所有摊位必须诚信经营,不得有短斤少两、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规经营性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摊位(摊车)使用权,且不返还诚信经营保证金。

6.实行摊前“三包”责任。所有经营商户必须切实履行摊前“三包”责任,即包卫生、包整洁、包秩序。包卫生:对摊前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摊前无垃圾、无污物堆放,地面干净卫生,无烟头、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污水。摊位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入桶﹙篓﹚,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入道路,收摊后必须带走收集的垃圾,如有直接倾倒在经营摊位或倒入绿化带的,取消临时经营资格。包整洁:街区摊点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张贴广告、乱搭乱建及乱停放车辆,不得擅自增设摊点。包秩序:自觉维护摊前和周围秩序,不得出现围追堵截、拉客揽客现象。

7.街区经营商户需持证上岗、亮照经营,所需证照由经营商户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办理。

8.进入街区摊位后,各摊位按规定区域摆放,商品、摊车及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指定区域。

9.设摊期间严禁在通道上、行道树、通风设备上放各种商品、架子、包装箱等物品,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和行人安全通行;如存在屡次劝说仍不及时清理的,公司管理人员将没收并销毁。

10.不得有其他妨碍街区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附件4:诚信经营承诺书.docx



来源:筠连县文旅投公司  大美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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