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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男子喝酒后不幸身亡!亲戚赔惨了,杂回事?
2019年08月05日 12:32   浏览:3237   来源:筠连头条

  日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牟坪镇红农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通过连续两天的接续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纠纷。当地镇村干部、村民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基本案情

  刘甲与刘乙系姑侄,刘乙与张某系夫妻。2016年3月17日,刘甲为张某、刘乙送药,因系晚饭时间,刘乙夫妇遂招呼刘甲吃饭。因知晓刘甲好酒,席间张某邀请刘甲饮酒。饮酒后,刘甲欲骑车回家,刘乙夫妇劝其休息会儿酒醒后再走,刘甲未听其劝阻,执意骑车返回。

  刘乙夫妇阻挡未果,刘甲在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检测,刘甲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54mg/100ml,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刘甲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乙夫妇支付12000元给刘甲妻子余某,但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余某遂起诉至翠屏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刘乙夫妇赔偿其损失60000元。


  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法庭受理该案后,结合村民走亲访友劝酒和酒后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现象较为普遍的实际,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所在村社开展巡回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天的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因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没有达成一致,且原告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开展了刑法、侵权责任法等普法宣传,提醒村民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村民宋某

“通过旁听庭审,学到了法律知识,知道了醉酒驾驶的危害,从现在起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也不劝开车的人喝酒。希望法院多来村里开庭审案,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冤家宜解不宜结。次日,法庭再次驱车来到村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开展释法明理。通过2个多小时的工作,原被告双方在巡回审判车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现场通过微信转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000元。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长达三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翠屏区法院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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