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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法院曝光一批失信人员,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筠连法院曝光一批失信人员,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2019年08月15日 10:49 浏览:8911 来源:筠连头条
筠连县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19年第三期)
依法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本院公开曝光以下一批未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禁止其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政府招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敦促其自动履行。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本公告所列被执行人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或到法院接受询问,逾期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恳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与监督。
举报电话:0831—7682802、7351282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公示的被执行人名单如下:
本文由筠连县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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