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断疫情传染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决定从2020年2月1日上午8时起至疫情解除止,进一步加强本辖区交通和人员流动管控。
一、非盐津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严禁进入盐津;盐津籍或实际居住在盐津的在外人员及车辆暂不返回盐津,确需返乡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接受严格检查,并到县卫健局指定地点接受14天的隔离观察。
二、县内居住人员尽量避免外出到县外;县内车辆和人员避免流动,尽量不聚集;各村(社区)、居民小区、楼栋和各单位,尽量减少人员出入。
三、在豆沙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豆沙镇老母城G247国道与大关交界处、牛寨乡李家湾、滩头乡燕子坡、普洱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庙坝镇花果河设置管控检查卡口,除特殊公务车辆、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经严格检查检测后可以通行外,其余一切车辆进行劝返,驾驶人不得随意流动,自觉落实防护措施,不与县内人员直接接触。
四、途经我县辖区前往威信、镇雄、彝良、四川筠连方向的车辆请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五、在2020年1月29日零时暂停盐津县所有道路客运班线、其他客运的基础上,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停运所有城市出租。
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交通和人员流动管控,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对大家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盐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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