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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交警提示】关于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2020年02月10日 09:24   浏览:2263   来源:筠连头条



先划重点!

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对回县

车辆实行防疫管控的通告

你需要知道

一、凡是自疫区返回筠连县的外地车辆,同车人员和车辆必须隔离满15天,若隔离未满15天的,不得开车上路、离家外出和接待亲朋好友等,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是自疫区返回筠连县的外地车辆,途经疫情防控检测点时,应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和消毒工作,若拒不配合检测、消毒或强行冲关逃离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凡是自疫区来筠连的人员,若明知自己居家隔离未满14天,或回县后自身健康出现发热等异常,近期接触过确诊、疑似人员,但故意隐瞒,不向社区(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卫生等部门报告,导致自己和与自己接触的人被感染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是自疫区返回筠连县的外地车辆,若未实行自我隔离满15天的,加油站禁止为其加油。原回县超过15天的车辆,需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证明方可加油;新回县车辆凭公安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在隔离期的证明手续方可加油。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对车辆驾驶人员和加油站予以处罚。

五、筠连县本地人员利用本地身份证,为疫区返回人员或外地人员办理住宿、上网或其他需使用身份证登记的业务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六、筠连县本地人员不得提供车辆给疫区返回人员使用,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凡是自疫区返回筠连县的人员,须到当地乡镇村组(社区)进行登记,并接受当地乡镇村组(社区)干部的管理,拒不服从管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此次疫情重大,病毒潜伏期较长,病毒携带者初期症状不明显,凡自疫区返回的人员均应知道自身有被感染的可能,回县后15天内不得走亲访友,不能接待朋友亲戚,对上述规定不严格执行和其他人员帮助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要求

各外地牌照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加油

你需要办理的相关证件如下






















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以及所需证件

(仅限外地牌照车辆)

1、你所居住的村或社区开具已隔离14天以上证明。

2、带上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和证明到当地政府、派出所、交警大队(三选一,就近原则)开具车辆通行证。




对不听劝阻

不办理证件上路行驶的外地牌照车辆

筠连交警将暂扣车辆消毒后集中停放海瀛工业园区内

待期满后方可驶离



路面巡查




THE SEA
THE SE




暂扣车辆集中停放区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防疫卫民的硬仗。守一座城,护千万家,口罩虽然遮住了脸颊,但坚毅的目光始终充满希望。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挡在疫情前面。如您遇到交警蜀黍排查请多点理解,少点埋怨。同为血肉之躯,只为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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