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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说了,政商交往这十件事坚决不能做!
2019年03月29日 11:07   浏览:3368   来源:最美筠连

为扎实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中共宜宾市纪委、中共宜宾市委纠正“四风”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列出《宜宾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图由市委纠正“四风”办提供,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专项整治明确了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企业交往的原则和方法,事先立好规矩,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要严格做到“十不准”。


1.不准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经营活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2.不准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不准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审计结算、资金拨付等环节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人为设置障碍,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4.不准对企业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不付诸实行,说一套做一套,开“空头支票”。

5.不准接受企业人员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支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不准收受企业人员的红包、礼金、礼品、购物卡、健身卡、美容美发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7.不准与企业人员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打长牌、“斗地主”“打大二”等娱乐活动。


8.不准违反规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任职或者挂名领薪,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违规向企业投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违规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


9.不准违反保密纪律,不讲工作原则,向企业透露工作秘密和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


10.不准与一切管理服务的市场主体发生任何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信息来源:宜宾晚报

整理编辑: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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