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下午,柯桥公安分局钱清派出所对联兴村房屋出租人陈某某,开出柯桥区疫情防控期间首张房东告诫书。
据悉,陈某某系钱清街道联兴村村民,其将位于联兴村的一处房屋出租给了四川籍租户郝某某。2月23日,郝某某从四川筠连乘坐私家车途经湖北返回钱清,经查验其健康码显示为红色,并被告知需在家进行居家观察14日。2月26日,郝某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钱清派出所依法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依法查明,房东陈某某在得知租客郝某某返回其租房后,未履行房东监管责任,未将该租户相关信息按规定上报,对租户疏于管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钱清派出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教育告诫。陈某某也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切实履行房东监管责任。目前,郝某某已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发展的“拐点”尚未到来,切莫让“思想拐点”走在前面。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务必切实肩负起监管责任。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