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岗位与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筠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工作员,招聘临聘人员名额2名。(二)报考条件
2.户籍为宜宾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专业不限。(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调整)
(三)招聘条件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3.自愿接受本招聘方式,遵守聘用协议和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 3月3日至2020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筠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行政办公室。(筠连镇滨河东路二段36号),联系人:杨晓莉,联系电话:0831--7728345。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四、考核方式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五、聘用与管理
(一)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用。
(二)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650元/月,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一年,工资薪金标准1650元/月(不含年终按照相关标准发放的年终考核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以重新履行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六、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附件:报名信息表
筠连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