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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筠连餐饮行业可以正常营业了!但是有这些要求...
2020年03月12日 08:52   浏览:2332   来源:筠连头条


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餐饮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实际生活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川办发﹝2020﹞20号)和《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餐饮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的通告第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即日起全县餐饮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业经营主体要求。全县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疫情解除前,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红白喜事、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等)。


二、经营场所恢复营业要求。配备相应的体温枪、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资,经营场所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提示,专人值守并测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首次恢复经营的必须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营业期间,餐饮场所须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开放中央空调,对没有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禁止使用。对经营场所每日消毒2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严格落实堂食管控措施。餐桌之间距离2米以上。包厢只能安排1桌,在同一时间段的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且不超过10人。提倡分餐制、自助餐,堂食共餐应采用公勺、公筷。提倡电话、网络订餐,鼓励提供线上供餐服务。快餐店等小型餐馆采用“一人一桌、“同向入座”方式用餐。


四、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必须佩戴口罩,须具备“两证之一”: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市内务工人员证明。每天早晚对员工测体温并记录,对出现发热(体温≥37.3°C)、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禁止上岗并及时送医就诊。


五、严格落实就餐人员管控。用餐人员进入就餐场所前必须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C或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好用餐人员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对堂食付款人员登记姓名、电话、就餐时间、涉及人数,建档备查。


六、严格规范餐饮经营活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半成品、成品应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贮存。对每天送货原料做好索票索证,提倡无接触配送。严禁使用过期、霉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材。


七、禁止性规定。疫情期间禁止供应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菜品(如生鱼片等,不含酱腌菜)。禁止加工、供应野生动物及产品。禁止在餐饮场所现场买卖、饲养、宰杀活禽动物。


八、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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