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转发《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
现将《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抓紧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筠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3号)
为最大限度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稳定趋好态势,按照“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现将境外来宜返宜人员有关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月25日以来所有境外来宜返宜人员,须如实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健康监测等工作。确诊患者要主动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治疗等工作。
二、所有境外来宜返宜人员在入宜宾境后,须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口岸做好入境健康登记,如实填写《宜宾市境外来宜返宜人员健康申报表》,积极配合我市对境外来宜返宜人员转接等防疫工作的统一安排。
三、凡境外近期有来宜返宜计划的人员,本地家属、亲友、单位应及时向其转告本公告内容,来宜返宜时间和方式确定后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四、凡涉嫌故意隐瞒身体健康异常情况、故意隐瞒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接触史、故意隐瞒有疫情报告国家和地区旅(居)史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